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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赌局“出千”?诈骗!
时间:2025-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还记得电影《赌神》中“出老千”的片段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部分以赌博为业的人以无人识破的“出千”术,稳“赚”不赔。那“出老千”究竟属不属于违法犯罪呢?让检察官带你了解一下。

案件回顾


2022年2月某天晚上,被告人陈某、董某在广宁县某村文化室,参与他人组织的以“三公大吃小”形式的赌局。期间,陈某、董某利用手机样貌分析仪、特制扑克牌、微型耳机等“出千”设备,导致其他参赌村民均不同程度输钱。依靠这种作弊方式,陈某、董某非法获利共5400元。广宁县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对陈某、董某提起公诉。广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董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检察官提醒


参与赌博违法,赌博“出千”更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广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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