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携手各方以法治力量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陕西省渭南地区是一片红色热土,渭南市现存革命遗址158处,拥有深厚的革命底蕴和丰富的红色资源。2026年以来,渭南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将红色文化资源有机融入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借助红色文化资源构建社会观护基地,教育引导涉罪未成年人传承红色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价值观,顺利回归社会。
实化观护基地资源协同体系构建。立足红色文化资源的公共属性与观护工作的专业要求,协同构建标准的实践基地、有效的运行体系。一是拓展观护平台,创新基地共建。检察机关应基于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目标要求,主动会同宣传、文旅、文物等红色文化资源管理部门及运营单位,联合制定观护基地建设标准,以“挂牌共建、责任共担”方式,将符合条件的革命旧址、纪念馆等打造为功能明确的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形成特色鲜明、覆盖广泛的基地网络。二是加强研究阐释,深化课程开发。实质性发挥观护基地作用,课程开发是关键环节。检察机关要类型化分析涉罪未成年人观护需求,紧紧围绕“红色文化如何有效适用于不同涉罪类型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这一中心命题,组织检察业务骨干与党史专家、教育学者等编写目标明确、分层分类的观护教学指引与课程大纲,有效推动红色文化理论成果向观护实践方案转化。三是健全支持链条,促进社会接纳。检察机关应会同关工委、共青团、教育、民政等部门,在观护期前的对象推荐、观护期间的学业衔接、观护期后的社会接纳等方面建立健全配套支持机制,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优化观护基地闭环管控流程构建。要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加强观护工作从启动到问效的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一是注重精准评估与科学适配。在案件办理的同时,综合评估涉罪未成年人所涉罪行、涉案原因、悔罪态度等要素,对照红色精神谱系进行匹配分析,形成是否适用及适用何种红色文化资源进行观护的专门意见,确保干预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二是创新实践驱动与深度体验。设计“一对一”个性化、参与式的观护活动,如担任红色讲解员、完成革命文物调研、参与纪念场馆公益活动等,促使涉罪未成年人在角色代入与实践体验中实现自我深刻反思与自觉行为矫正。三是强化效果跟踪与长效融入。建立观护档案,持续记录涉罪未成年人学习红色精神、参与红色实践等过程,跟踪其思想转化、行为表现与社会适应情况,针对性推动红色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推荐表现优秀者复学、就业,对于观护成功的涉罪未成年人,可积极发挥其示范效应。
深化观护基地数字赋能平台构建。要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观护工作从经验主导向数智驱动转型,赋能观护体系的规范化管理、高质效运行。一是探索建设“观护智慧管理平台”。以数字化手段对观护基地资源、观护对象档案、观护实施方案、任务完成进度等进行全流程、在线化、规范化集中管理、精准配置与动态优化,助力提升观护效果。二是探索构建“大数据辅助评估模型”。注重盘活数据资源,强化对观护档案数据的开发利用与深度分析,积极研究红色文化与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的关联规律,为精准匹配观护对象与红色文化资源提供决策参考,为持续完善个性化观护方案提供数据支撑,为有效评估观护成效提供科学方法。三是探索开发“云上红色展馆体验模块”。融合VR/AR技术,实现红色文化与现代科技的深度融合,生动还原红色文化的历史风貌,让观护对象“穿越”回革命年代,沉浸式体验、深刻感悟红色精神,将红色历史蕴含的民族精神、革命精神等转化为悔过自新、自我教育的指引与动力。
强化观护基地人才保障机制构建。要聚焦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核心目标,着力提升从事观护工作的检察人员组织、运用红色文化资源开展教育矫治的能力。一是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鉴于观护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兼具法律素养与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知识,应在明确“观护辅导员”素能具体标准的基础上,优先从党史专家、社科研究者、优秀讲解员、未检干警等人员中精准选任,同步建立动态管理的社会观护队伍。二是提升红色教育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常态化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研究挖掘当地红色文化内涵,深化对红色精神的理解运用;开展沉浸式实训,进行情景教学、叙事引导等技能训练,增强利用红色文化资源提升教育矫治针对性、感染力与实效性的素能。三是形成高效协作合力。探索组建专题式观护工作团队,建立“检察官主导+红色导师执行”的协作模式,明确检察人员在方案制定、法律把关上的职责与红色导师在课程实施、日常辅导上的分工协作,形成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观护工作团队,夯实观护工作组织基础。
(作者为陕西省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