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德庆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德庆改革发展稳定,以服务大局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狠抓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发展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全力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斗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迅速响应党中央决策部署投身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坚持自身防疫、协同防疫、依法防疫,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安排检察干警300多人次到交通卡点、村居社区出入口等防疫一线,抽调4名干警下沉基层、进驻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工作。主动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借疫情诈骗”、“妨害防疫公务”等危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提前介入涉疫情案件4件4人、受理审查逮捕8件8人,其中批准逮捕6件6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受理审查起诉7件7人,提起公诉7件7人并均已作出有罪判决。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收并依法妥善办理疫情防控期间的群众信访,共受理来信7件,网络信访1件,电话咨询35次。加强防疫物资监管和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公益诉讼调查,结合办案提出依法防疫措施。
努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各项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文件,加强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类犯罪批准逮捕43人,起诉6件34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开展送法进企业,印发案例示范指引。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我县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和了解检察工作,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顺利发展。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专项活动,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1件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通过对某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相对不起诉,落实最高检涉民企犯罪少捕慎诉政策和执法理念,努力让法治成为企业家最大的“定心丸”。
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保障群众财产安全。重点打击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我院成功办理肇庆两起涉“网络刷单”类非法经营案,该类新型网络犯罪案,涉案范围广、人数多,案情重大复杂、涉案金额特大,通过办案成功追缴赃款100多万元,且案件的成功办理为全市今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经验。二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几年来,共投入扶贫资金55万多元,为帮扶村建设安全饮用水工程,解决了大塘角村饮用水困难的问题,协调交通部门为中坊村、新圩村、上坊村等村加固维修和扩建机耕路桥,为村民解决了生活生产上“行路难”问题。帮扶贫困户27户40人,全部落实“8有”,全部达到脱贫标准,实现了精准脱贫。积极发挥司法救助参与扶贫的效能,为因案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家庭共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三是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参与污染防治战。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33件47人;办理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件,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
二、积极参与平安德庆建设,以法治自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聚力平安德庆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发挥“捕诉一体”刑事案件办案工作机制优越性,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着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64件2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2件215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27件362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02件376人。突出打击影响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适时介入侦查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取证。起诉各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84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0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破坏生产经营等侵犯财产犯罪69人,起诉涉毒品犯罪19人。2020年,我院派员参与办理的广东肇庆“5·04”利用网络直播组织淫秽表演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典型案件。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六清”行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批捕涉黑恶犯罪案件10件34人,其中涉黑4件20人,涉恶6件14人,起诉涉黑恶犯罪案件4件31人,其中涉黑2件21人,涉恶2件10人。办理肇庆市首宗以“套路贷”设陷阱,以暴力、“软暴力”催收为手段的新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工作中我院认真贯彻涉黑涉恶案件同步审查工作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主动积极协调县公安局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打击合力。严格落实“三必审”工作制度,加大“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强化打建结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份。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法治堤坝。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年批捕涉未成年人案件10件13人,不捕4件4人;起诉14件19人,不诉2件2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创新普法宣传。积极开展线上普法互动,制作了《我们的身体不容侵害》、《你要知道有那些网络犯罪事儿》两部“微课程”向全县中小学生线上“云课堂”进行授课。制作预防性侵害普法动漫片,《如何预防校园欺凌》“微电影”成功入选肇庆市检察院普法宣传库,并由肇庆市检察院联合肇庆市教育局同步向全市中小学生推出。以抖音直播形式开展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与广大学生家长、未成年人交流互动,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护航复学复课,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一是以打造社区矫正检察品牌为契机,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融入社会治理,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协调联动,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挂牌成立“德庆县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联络室”,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由定期化向常态化转变,强化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的同步动态监督,共同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切实有力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依法、规范、有序。二是积极落实县委统一部署要求,在全县“镇(街)依法治理中心”挂牌设立镇(街)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全县13个镇(街)全覆盖,有效延伸了检察服务的范围和广度,着力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作用,实现推动日常检察工作和服务群众的深度融合,为推动基层治理共建联创贡献了检察资源。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一站式”司法便民利民,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正当司法需求。全年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5件,其中涉法涉诉案件30件。共接待来访45批75人(含重复访),处理来信16件,妥善处置集体访1批6人,接受群众来电125次。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自觉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和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全年“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128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刑案件15件,其中监督移送8件。深化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实现对全县镇(街)14个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全覆盖。提前介入指导重大疑难案侦查取证15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3件,对侦查机关违法办案及时依法纠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纠正漏罪2人、漏诉6人,纠正漏罪漏诉工作全市排名第一,并得到省、市院的高度肯定。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司法效率,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达203件348人,适用率达85.93%,在全市排名第二。提出量刑建议297人,占起诉人数94.12%,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78人,采纳率为93.6%。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1件1人,并得到法院改判。切实做到不枉不纵。深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全年共受理监管场所举报、控告申诉材料5件,经审查,依法办结3件,移交纪监委1件,初查职务犯罪线索1件。针对监管场所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以及财产刑执行等刑事执行活动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共向县看守所发出检察监督意见5件,向县司法局发出监督意见16份,向县法院发出监督意见3件。
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受理民事检察案件5件,办理案件6件(其中恢复审查1件),其中民事执行监督案4件,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1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已办结不支持监督案2件。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办理案件68件,均为非诉执行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实质性化解1件,发出检察建议共4份,其中类案检察建议3份,个案检察建议1份。在监督对象方面,对县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2份,个案检察建议1份,对行政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2020年,我院办理的一起涉扶贫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经验。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年受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起诉5件11人;行政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件。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收回非法占地面积780余平方米、复绿8.5亩;督促卫生部门对3家卫生院存在医疗车渗漏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督促应急部门对某企业处理违法生产、存贮的危险化学品、危废物品1900余吨;督促农业部门对非法捕捞河鱼、破坏渔业资源9人作出行政处罚。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失费3.2万元。在办理国有财产领域案件中,立案2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追回违规调整及发放的社保资金2.1万元。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中,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4件,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存在执药医师不在岗违法出售处方药行为的两家药房、对存在无健康证上岗加工制作月饼行为的饼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四、着力开展素质强检,以内生动力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履职素能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以政治引领谋划全局各项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一是扎实开展“初心讲坛”讲党课、“革命传统教育,弘扬革命精神”、“新时代·微党课”和“党建文化建设,积极传播正能量”、“学习致敬抗疫英雄,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检察长带头为全体干警上专题党课,组织全体党员到革命旧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邀请德庆县援鄂医疗队“战疫英雄”讲述抗疫事迹,引领党员干警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职责,做新时代的党员,做新时代的检察人。一年以来,召开专题学习交流会3次,党员干部交流心得体会12次,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开展了12次学习,开展了1次革命传统教育,达到了预期效果。二是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网络舆情管控,严格执行“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理。一年以来,我院利用新媒体平台,做好政策解读,在网络平台形成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好声音、传递社会正能量,发布信息350余条,发布涉疫情正面宣传稿件74篇。其中被正义肇庆、广东检察、法治肇庆、肇庆发布等媒体正面宣传报道7次,我院制作的《战“疫”Vlog》抗击疫情小视频、《德检担当》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宣传。通过宣传先锋模范,展示干警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加强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实施“精兵强检”战略,突出实战、实效、实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通过组织派员参加素能培训、专项业务、综合业务等培训,着力提升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实务能力。积极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和“一院两品”建设,采取“抓典型带全面”的方式,以党建品牌、社区矫正监督品牌等作为典型带动其他各项检察工作。完善办案组管理、细化司法标准、强化科技辅助,提高规范司法能力,加快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业务竞赛、调研活动。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一是强化队伍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规定,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管理,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二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从领导干部严起来,压实“两个责任”,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公车使用等定期开展检务督察,严肃问责追责,让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三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抓好队伍监督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依法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维护廉政司法。2020年以来,我院全面如实填报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的情况14件,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公正司法办案提供保障。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汇报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通过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听证会、司法救助、案件评查、寄送宣传资料、上门走访等方式,倾听意见建议,自觉改进加强工作。2020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民营企业家3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给检察工作提意见,同时,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两微一端”等检务公开平台,优化检察便民服务,深化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真诚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德庆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需要持续深化,融合深度、保障力度、服务准度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机制需要持续完善,特别是专业化建设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三是检察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司法责任制还没有完全压实,基层检察院招人难、留人难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德庆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乘势而上、再攀新高,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超越上持续发力,更加自觉融入中心工作大局。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将检察工作融入德庆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和推进。全面聚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十四五”期间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检察保障。全力服务好“六稳”“六保”、疫情常态化防控和民营企业发展等重大事项,为德庆高质量发展注入检察力量。积极参与“四位一体”社会治理,提出高质量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做好标本兼治工作,努力体现检察担当。
二、在维护公平正义上持续发力,更加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新期待,依法严惩侵犯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新型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刑事和解、量刑建议、认罪认罚等改革。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使人民群众幸福感更可持续。
三、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持续发力,更加注重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发挥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不断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以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为契机,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精准监督理念,全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公益诉讼传统领域,积极探索城市公共安全、金融秩序、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扎实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四、在提升素质能力上持续发力,更加有力抓好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体制改革质效。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下大力气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努力实现自身正、自身硬,更好的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行者常至,为者常成。2020年,是极不平凡、极具挑战的一年,我们在艰难中携手并进。新的一年,德庆县人民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奋力推动德庆县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