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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切勿以身试法, 一起维护绿色网络环境
时间:2019-10-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当今现代化信息生活上,人人都离不开手机和电脑,

  随着智能化电子设备的普及,加强了我们之间的交流,

  越来越多人喜欢通过QQ微信等社交工具和好友聊天,分享生活信息,

  人们通过便捷的应用工具程序就可以实现足不出门,便知天下音讯。

  初中毕业的24岁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其他普通人一样,QQ是刘某某和朋友联系的主要方式之一。从2019年2月份开始,刘某某在网上下载,把各个色情视频截成一小段后,通过其手机登陆QQ聊天软件以互相交换视频的方式向其他网友发送淫秽视频一百一十多部。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检察官说法

  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即构成犯罪

  该案件承办检察官王检官释法说,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达40个以上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年内多次实施传播淫秽电子信息行为未经处理,数量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该案件中的刘某某转发淫秽视频一百一十多部,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另外,对于各种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30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同样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请大家勿以身试法,一起维护绿色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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