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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德庆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省级资金)
时间:2016-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德庆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省级资金)

  第一部分 德庆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2016年,德庆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项会议精神,全面传达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上级部署和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德庆、法治德庆建设,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机构设置

  (一)本院2016年初单位机构数为1,预算单位数为1。机构无变动情况。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德庆人民检察院设反贪局、反渎局、侦查科、政工科等15个内设机构,法警大队和后勤服务中心2个直属机构,一共17个机构。德庆县人民检察院总编制数57人,其中,行政编制49名,事业编制8名。现有人数49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单位名称: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2016年预算

  项 目

  2016年预算

  一、预算拨款

  1,501.00

  一、基本支出

  1,160.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01.00

  工资福利支出

  620.00

  基金预算拨款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473.00

  二、财政专户拨款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00

  教育收费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三、其他资金

  二、项目支出

  341.00

  事业收入

  行政事业类项目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基本建设类项目

  其他收入

  其他类项目

  341.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1,501.00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1,501.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项目支出(单位自有资金)

  七、结转下年

  收 入 总 计

  1,501.00

  支 出 总 计

  1,501.00

  二、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

  1

  2

  3

  4

  5

  6

  合计

  1,160.00

  1,160.00

  1,160.00

  

  

  

  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1,160.00

  1,160.00

  1,160.00

  

  

  

  基本支出

  1,160.00

  1,160.00

  1,160.00

  

  

  

  工资福利支出

  620.00

  620.00

  62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473.00

  473.00

  473.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7.00

  67.00

  67.00

  三、项目支出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单位名称: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绩效目标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

  1

  2

  3

  4

  5

  6

  7

  合计

  341.00

  341.00

  341.00

  

  

  

  

  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341.00

  341.00

  341.00

  

  

  

  

  办案业务费

  300.00

  300.00

  300.00

  装备费及其他项目经费

  36.00

  36.00

  36.00

  装备费及其他项目经费

  5.00

  5.00

  5.00

  四、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单位名称: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经济科目名称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合计

  1,501.00

  1,501.00

  1,501.00

  

  

  

  工资福利支出

  620.00

  620.00

  620.00

  

  

  

  基本工资

  395.00

  395.00

  395.00

  津贴补贴

  62.00

  62.00

  62.00

  奖金

  22.00

  22.00

  22.00

  社会保障缴费

  20.00

  20.00

  20.00

  伙食补助费

  5.00

  5.00

  5.00

  绩效工资

  56.00

  56.00

  56.00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0.00

  60.00

  60.00

  商品和服务支出

  814.00

  814.00

  814.00

  

  

  

  办公费

  50.00

  50.00

  50.00

  印刷费

  8.00

  8.00

  8.00

  手续费

  3.00

  3.00

  3.00

  水费

  6.00

  6.00

  6.00

  电费

  18.00

  18.00

  18.00

  邮电费

  15.00

  15.00

  15.00

  物业管理费

  32.00

  32.00

  32.00

  差旅费

  15.00

  15.00

  15.00

  维修(护)费

  30.00

  30.00

  30.00

  会议费

  10.00

  10.00

  10.00

  培训费

  15.00

  15.00

  15.00

  公务接待费

  18.00

  18.00

  18.00

  被装购置费

  80.00

  80.00

  80.00

  委托业务费

  10.00

  10.00

  10.00

  工会经费

  10.00

  10.00

  10.00

  福利费

  12.00

  12.00

  12.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00

  33.00

  33.00

  其他交通费用

  33.00

  33.00

  33.0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16.00

  416.00

  416.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7.00

  67.00

  67.00

  

  

  

  生活补助

  2.00

  2.00

  2.00

  医疗费

  5.00

  5.00

  5.00

  奖励金

  5.00

  5.00

  5.00

  住房公积金

  36.00

  36.00

  36.00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9.00

  19.00

  19.00

  五、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单位名称: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总计

  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拨款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合计

  1,501.00

  1,501.00

  1,501.00

  

  

  

  [204]公共安全支出

  1,501.00

  1,501.00

  1,501.00

  

  

  

  [20404]检察

  1,501.00

  1,501.00

  1,501.00

  

  

  

  [2040401]行政运行(检察)

  1,160.00

  1,160.00

  1,160.00

  [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

  341.00

  341.00

  34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说明

  2016年行政经费

  823.00

  我院自今年开始财物纳入省级统管,去年底首次向省财政编报预算,时间较紧,加之受软硬件等客观条件限制,导致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编报数与批复数存在偏差,年中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办理预算调整。

  其中:“三公”经费

  51.00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51.00

  1.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0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8.00

  注: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名称:148113德庆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功能科目名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小计

  其中: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第三部分 2016年德庆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为1501万元,比上年增加预算545万,上升57%,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主要用于购买囚车、办案专用手机取证设备、办公大楼修缮、大门安保设备、保安保洁绿化、公共设施维护、食堂等一系列检务保障)。2016年支出预算1501万元,其中安排基本支出1160万元,项目支出341万元(其中,业务办案费300万、业务装备费41万)。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为了执行厉行节约,每年逐步减少“三公经费”开支等精神。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没有预算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约113万元。2016年安排更换警车3台,购置约80万元;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约3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约18万元,比上年减少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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