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负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依法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受理和接待控告、申诉和投诉。负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监督;负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变更执行和社区矫正、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负责案件受理、流转、办理流程监控和涉案财物管理;负责检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统计、分析;负责接待、办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案件查阅、问询、涉案材料收转等事务;负责重大文件起草、法律政策研究、检察理论调研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负责检察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浩鸿(第三检察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