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近日,我院与县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共同推进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提出,检察机关与妇联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发展理念,加强联动,探索“检察+妇联”工作新模式。
一是互相配合,做到信息互通、矛盾联调、问题联治。
二是强化线索移送,尤其是贬低妇女人格等涉及侵害广大妇女儿童权益等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线索,以及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线索。
三是增强法治宣传与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资源整合和项目合作,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家庭暴力防范、性侵犯罪预防,提升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落实意见要求,搭建起检察、妇联共同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新平台,使“检察蓝”与“巾帼红”更加紧密结合,努力营造妇女儿童遇事找法、用法维权的社会氛围,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