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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深刻变化,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充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担当作为,聚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注重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成功办理了作案手法智能化、隐秘性高,数额特别巨大,涉案人员和被害人众多且跨多个省市地区的“7.13”电信网络诈骗案9件82人。依法慎重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

  --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通过组织干警进村到户实地走访,召开脱贫攻坚座谈会等形式研究梳理细化帮扶措施。深化支部共建活动,通过组织党员讲党课、走基层、送温暖,助学贫困儿童、学生、困难党员等,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协调投入扶贫资金4万余元,捐资助学2万多元。将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与脱贫攻坚战深度融合,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2起申请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1.4万元,既充分表达了司法温情,又提高了精准扶贫工作实效。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3件6人。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突出生态资源和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为重点。依法批准逮捕非法采矿案12件34人,盗伐、滥伐林木案4件4人,起诉非法采矿案8件21人,盗伐、滥伐林木案10件10人。把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举措。立案审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均得到采纳回复。如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国土部门要求广东长大公司第三分公司对违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复垦,并监督公安机关对该公司涉嫌占用农用地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同时,联合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定《德庆县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公益协作保护国土资源的工作制度》等制度,共同构建强化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机制。

  --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排查我县辖区“美团”等外卖网络餐饮存在的问题线索,针对“美团”外卖网络餐饮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向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使辖区内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升级,为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构筑司法防护网。

  --呵护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善捕、诉、监、防“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1件12人,不批准逮捕2件2人,提起公诉6件6人,不起诉2件3人。积极探索涉案未成年人帮扶、挽救工作新模式,坚持依法办案与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观护教育等多措并举,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主题活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等代表走进检察院了解未检工作。积极参加“青春护航计划”、“法治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平安德庆建设 

  --全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各项部署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等部门沟通配合,协同作战,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对涉黑涉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等犯罪从重从快打击。如提前介入陈某某等人纠集数十名村民围堵凤村派出所,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恶性案件。成功起诉李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抢劫、聚众斗殴一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该案庭审。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结合县域治安形势,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6件26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9件32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1件266人。其中,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1件22人,起诉16件17人;对涉毒、涉赌等突出影响社会治安的犯罪批捕43件73人,起诉28件38人。

  --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做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18批次25人,受理案件26件,所受理案件均依法作出处理。其中,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坚持定期排查化解信访积案,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加强重要信访事项督办转办,强化“两会”、“省运会”等重点时段维稳工作,切实做到保护合法信访和维护法律严肃性相统一。

  三、突出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坚持以办案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基本手段,更新监督理念,做强品牌、补齐短板,全面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一是加强刑事侦查监督。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促进执法动态公开与交流、案件处罚及移送网上备案、案件流程全程跟踪与监控。全年,“两法衔接”平台共录入行政执法案件170件,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6件,其中我院建议移送公安机关2件,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 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勘查、重点案件主罪主证复查、录音录像严审细查、非法证据逐一排查。依法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意见84份,检察建议书5份,通过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对侦查机关存在证据瑕疵的21件刑事案件进行了扣分说明,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份,口头纠正违法19件,提前介入指导重大疑难案侦查取证7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57人,不起诉17件27人,追诉漏罪1件1人、追诉漏犯1件1人。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性,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18件221人,占起诉案件数、人数的83%,比去年提高了24%,件数和人数的采纳率分别为95.6%和87.6%。对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提请审判监督抗诉1件1人。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促进案件公正办理。

  --做实刑事执行活动监督。一是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34件34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其中立案审查26件26人,经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6件26人,办案部门采纳21件21人。二是扎实开展财产刑执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全面核查去年财产刑执行案件119人,裁判金额283.35万元,已执行50人,已执行金额89.3万元,向法院发出财产刑执行检察建议书1份。三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187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检察监督。针对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存在监督管理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执法不严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四是认真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受理在押人员举报、控告和申诉材料8件,均依法办理,向监管场所发出口头检察建议12份。五是深入开展审前未被羁押审后判处实刑专项行动。依法监督一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因保外就医未收监执行的罪犯投送阳春监狱服刑。

  --做优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监督。一是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法院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申诉3件,经审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不予受理2件,所受理案件均妥善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和谐。二是认真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一起行政非诉执行案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恢复执行原执行裁定书,促进人民法院对非诉法律文书的依法执行。三是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利用政策和法律优势,积极创造条件,顺势而为,对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8件,根据诉前程序依法发出检察建议8件,得到职能单位采纳整改并已作出回复6件。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宣传攻势,与邮政部门打造“检察蓝+邮政绿”,汇聚公益保护宣传合力,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四是主动争取人大专项监督。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接受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得到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并对推进我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在面临多重改革任务叠加的情况下,我们始终保持改革定力和动力,在改革推进的时间表中督实进度,在改革落实的台账上标定硬任务,着力深化落实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检察权运行机制。

  --积极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做好统筹安排,于2018年1月初顺利完成人员和职能转隶工作,并高效完成转隶资产清查与划转工作。积极与县监察委就调查取证、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探讨,明确调查方向,完善固定证据。2018年,共受理县监察委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指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完成案件接收和审查起诉等工作,实现了县监察委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无缝衔接。

  --深入推进员额制改革。坚持“入额必办案”要求,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全年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52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构建责权利相统一、科学合理的业绩考评体系。认真做好司法档案工作,全程记录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职业操守等情况,强化对司法办案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放到位、监督不缺位”。

  --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完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工作机制,促进提高侦查取证质量。探索公诉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办案环节设置标准化流程,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主动积极沟通法院、司法局,落实值班律师制度。

  --探索推进捕诉一体化改革。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检察权优化配置,为内设机构改革先行探路,于2018年完成筹划试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将一个刑事案件的批捕权和起诉权归于一个办案组织行使,重构办案组织,合理调配人力资源整合办案力量,提升办案质效。目前,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已经正式运行。

  五、落实新时代党建总要求,深入推进党建和队伍建设

  --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纯洁政法队伍、建功扫黑除恶”主题警示教育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全院干警赴包公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育活动,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专题辅导课,观看警示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着力狠抓队伍素能建设。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整体队伍建设,落实党组会、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提升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主动争取上级检察机关及县委支持,提拔任命1名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为副检察长,增强班子力量。以“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为抓手,开展全员参与、聚焦实战、竞争择优的人才培养锻炼机制,组织干警到高等院校开展2期“检察人员素能提升培训班”,切实提升了检察人员职业素养和实务能力。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业务竞赛、调研活动,其中,获得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论文优秀奖论文1篇,成功申报市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项目4个,获得市院“新时代的检察工作发展”检察理论研讨会三等奖论文2篇。

  --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专项行动,组织干警从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强化整改措施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建立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机制,及时开展监察约谈。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司法办案、检风检纪、公车使用等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做好日常监督教育,筑牢全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六、注重规范公开,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我们坚持把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渠道。2018年,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0余人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1次,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公诉人出庭以及参加座谈会、案件听证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4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着力深化阳光检务建设。积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群众代表开放办公、办案区域以及公开案件办理程序等,加强互动交流。对一起刑事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和一起刑事申诉案件拟作不抗诉决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公开审查听证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将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在互联网和自动查询系统公开,保障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家属的知情权。全年共接待律师100余人次,公开法律文书200多份,接受程序性信息查询近300条,信息公开系统中重要案件信息阅读率达2000余次,法律文书阅读率达3000次。以公开促公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持续完善内部监督。有效运用流程监控系统、统计分析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监测评估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运行的效果。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办案期限、法律文书使用、强制措施适用、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的监督。依法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确保保管妥善安全、处置严格依法。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领会到,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检察工作与县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得还不够深入,检察机关精准对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检察改革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衔接机制需要进一步落细、落小。三是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与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还不够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科技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智慧检务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握时代坐标,紧密结合县委决策部署,认真研究服务和保障我县争当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的具体举措,着眼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重要环节,严格依法办案,让服务大局的一系列司法政策意见落地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服从大局中强化使命担当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发展方向。强化党组意识形态建设,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自觉主动融入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对标找差、创新实干,在推动工作落实上展示忠诚担当,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二、把准主攻方向,在建设平安德庆中积极履职尽责

      继续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势力,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突出惩治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坚决惩治破坏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影响城乡融合发展、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犯罪活动。继续保持对我县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对突发性、群体性刑事案件做好办案风险防范,扎实做好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工作。 

  三、更新监督理念,在履行法律监督中捍卫公平正义

     树立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理念。做实做细刑事诉讼监督,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创新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用精准监督的理念,注重运用抗诉等刚性手段监督纠正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用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促进被监督者自我纠错,共同维护司法工作。聚焦检察环节前终结诉讼案件跟踪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公益诉讼等,着力破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化刑事诉讼全流程立体化监督机制,多措并举提升法律监督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深化检察改革,在完善体制机制中实现创新发展

     牢牢把握检察改革的正确方向和工作要求,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完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新机制,着力完善检察职业保障等配套性措施。积极谋划做好内设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确保上级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及时启动改革工作。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建立完善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继续全力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监察委、法院的沟通协作,积极做好与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程序规范、顺畅。

  五、坚持从严治检,在建设过硬队伍中实现自信自强

      抓牢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锤炼干警忠诚可靠的政治品格。抓牢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加大实战练兵和分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懂业务、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提升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履职能力。抓牢全面从严治检,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过硬的纪律作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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